102/11/27 網路成癮分析(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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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網路成癮分析(下) |
日期 | 102/11/27 |
課程名稱 | 教育概論 |
六、其他網路成癮國家
(一)美國
美國是最早擁有網路的國家之一,因此美國網路發展的速度也比其他國家快,但是相對的也比其他國家先產生出未知的問題。從電子商務的興起,如e-bay、雅虎的shopping造成線上購物成癮。而美國網路遊戲的發展很迅速,也導致了青少年只愛在家裡玩「魔獸世界」、「英雄聯盟」的電腦成癮狀況。
在美國以電腦成癮最為常見,且成癮者多為中年婦女,她們多半內向而低學歷,四成有憂鬱症。面對對網路如此依賴的狀況,心理醫師楊恩因此表示:「網路成癮在美國,是一種會比酒精中毒更容易蔓延的問題。因為使用它不僅免費而且不違法,更沒有像食物吃多會造成身體肥胖的問題。」
(二)中國
中國兒童網站正夯 專家:童年將提早消失
中國網路成癮問題嚴重,現在甚至有年齡下探國小的趨勢,陸媒體紛紛把矛頭指向專為7至12歲兒童設計的網路社群:摩爾莊園。雖然創辦人汪海兵出面喊冤,表示網站在設計上,每45分鐘就會強迫休息,「不會造成網癮」。不過,有專家指出,之前就曾因媒體公開批評摩爾莊園,引發大批90後網友的網戰,足見還是有一定的「危險性」。
開心農場風靡大陸網友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其投入的程度影響現實生活甚巨,有人為此分手、長期熬夜傷身、精神不濟被開除。事實上,不只成人沉迷其中,就連大陸的中、小學生也很愛,因為他們有號稱兒童版開心網的摩爾莊園,不論是種田、偷菜、釣魚、養寵物,甚至是打工賺錢。
兒童社群網站最早源自美國,但大陸在一胎化政策下,兒童的孤獨感多半得在虛擬世界排解。「摩爾莊園」就是大陸首個以7至12歲兒童為目標會員的虛擬社群網站,08年5月才上線,短短一年後,就擁有註冊用戶3千萬人,活躍用戶1千萬人。有大陸專家認為,再這樣下去,童年和成人的分界線可能會日益模糊,甚至造成童年消逝。
也有不少大陸媒體認為,近年網路成癮的狀況日漸嚴重,如今兒童網站爆紅,等於是將網路成癮年紀下拉的幫兇!其中,央視節目《朝聞天下》就曾公開對摩爾莊園點名批評,9月底央視《東方時空》再次開炮。
摩爾莊園創辦人汪海兵日前出面喊冤,表示根據他們的統計,大部分用戶在網站停留時間每天僅半小時,更何況網站設計每連續使用45分鐘就會跳出視窗,要孩子記得起身動一動、休息一下,「不會造成網癮」,而且網站內容都是益智的、健康的,遊戲內容也植入富含教育性、可培養愛心的內容。
不過,大陸知名青少年戒網癮專家陶宏開完全不認同此說法,他指出,縱使網站內容是健康的,但是當一個虛擬遊戲做得越好,其危害就越大,因為遊戲和電視、小說等不同,是具有參與性的,越易使兒童遠離現實生活。他也表示,之前央視曾公開批評摩爾莊園,反而引來大批90後網友攻擊央視百度吧(央視在百度網站的官方網頁),就顯示其網站的「危險性」。
大陸擬訂臨床診斷新標準 玩遊戲或上網成癮將被認定罹患精神病
玩遊戲成癮將被認定罹患精神病!?大陸北京軍區總醫院制定出《網路成癮臨床診斷標準》,並且通過專家論證,正式將玩遊戲成癮納入精神病診斷範疇。
北京軍區總醫院醫學成癮科表示,網路成癮是指反覆過度使用網路導致的精神行為障礙,分為網路遊戲成癮、網路色情成癮、網路關係成癮、網路資訊成癮、網路交易成癮等五類。其中以網路遊戲成癮居多,佔82%。其後果可導致性格內向、自卑、與家人對抗及其他精神心理問題,出現心境障礙,如對自己的學業及工作前途感到悲觀、情緒低落、做事沒有興趣等,部分患者還會導致社交恐懼症。
網路成癮的標準為平均每日連續使用網路時間達到或超過6個小時,且符合症狀標準已達到或超過3個月。在症狀表現部分如下:
(一)對網路的使用有強烈的渴求或衝動感。
(二)減少或停止上網時會出現身體不適、煩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礙等反應;上述反應可通過使用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如電視、掌上遊戲機等來緩解。
(三)下述5條內至少符合1條:
1.為達到滿足感而不斷增加使用網路的時間和投入的程度。
2.使用網路的開始、結束及持續時間難以控制,經多次努力後均未成功。
3.固執使用網路不顧其明顯危害性後果,即使知道網路使用的危害仍難以停止。
4.因使用網路而減少或放棄了其他的興趣、娛樂或社交活動。
5.將使用網路作為一種逃避問題或緩解不良情緒的途徑。
中國大陸從1994年開始重視成癮醫學的研究和預防,除了網路成癮,賭博成癮、工作成癮、購物成癮、飲食成癮、性成癮、菸酒成癮等都是成癮疾病。其中以網路成癮的患者數量最多,很多患者到了難以與真實世界區分的程度。北京公安部門統計,青少年犯罪中76%的人都是網路成癮患者。這個由北京軍區總醫院制定的《網路成癮診斷標準》,將在大陸國家衛生部批准後開始實行。屆時,中國大陸將是世界上第一個制定出網路成癮診斷標準的國家。
事實上,隨著網路的普及,網路成癮的問題已經普遍成為許多國家的問題。大陸過去嘗試透過「防沉迷機制」來抑止青少年沉迷,但根據2008年大陸人大常委會上的報告,中國網路成癮的青少年仍高達400萬人。
陸青年網路成癮嚴重 醫院研發「電擊」治療法
大陸青少年瘋迷網路,使得近年來網癮治療醫院「遍地開花」,各式各樣的治療方法讓家長們傻眼。在山東臨沂甚至有家醫院仿效50年代「治療」同性戀的方法,用電擊方式來治療網路成癮症,由於從來沒有臨床實驗過,因此被批把孩子當白老鼠實驗。
一名有網路成癮症的男子躺在床上,頭上及手上都帶著電波發射器,這就是大陸現在最夯的網癮電擊治療法。據了解,這種電擊治療方式是由山東臨沂一家醫院所發明,主要是用1到5毫安的電流電擊患者的頭部、手部,治療期至少長達4個月,費用高達台幣50萬,噱頭十足,但效果似乎平平。
有接受電擊治療的病患表示,由於受到網路影響,讓他常常會夢到自己被殺,或是各種在線上遊戲中才會出現的狀況,就算接受治療,情況也沒改善,只是覺得待在醫院心情感覺很輕鬆。
由於沒有臨床驗證,因此越來越多家長批評這種電擊法是拿孩子當白老鼠實驗,讓大陸當局緊急喊卡。據了解目前大陸許多網癮治療機構根本沒有專業基礎,掛羊頭賣狗肉,目的只為好好撈一筆。(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楊釗、魯品農)
七、因應措施
(一)學校家庭層面輔導策略
1.加強多元化人際關係的建立與溝通維繫技巧訓練策略:
(1)社團活動的推動:青少年時期的人際關係中,同儕關係是最為重要的情感支持與意見引導的力量,而學校社團活動的發展正是因成員在共同興趣及理想上所做的結合,以利助青少年發展「愛、親密、分享、合作、團結」的友誼,由此提昇自我的價值感。並從中發展、培養出個人的興趣。
(2)資訊素養的培育:e化的時代不只是教授機械式的軟體運用、硬體操作,學校要將資訊素養質融入公民教育之中,塑造網路使用的倫理與規範。
(3)舉辦正規的電玩比賽。不要讓青少年鬼鬼祟崇的泡在網咖裡,可以有一個公共的空間讓他們發表心得、交流,而不會只把心思放在遊戲操控上所獲得的滿足上,以此增進其自尊。
2.釐清生活目標與學習時間規劃
(1)先瞭解青少年上網的目的與行為。
(2)檢視目前學生最需要(必要)的事件:提升學業成績、上網…以配合規劃進度。
(3)時間分配的規劃。
3.重要他人的適度規範與約束
(1)父母、老師、輔導人員:需要具備基本網路使用知識與能力,了解各種互動遊戲、互動討論區、聊天室等功能、內容、屬性,以協助孩子在網路使用上的正確性並提供教育性質。
(2)避免矯枉過正:父母親應該訂定適當的使用規則,包括每次使用的時間限制。有許多網路沈迷的學生整夜上網而晚起,甚至蹺課,以致於荒廢學業。因此,限定網路使用時間及訂定適當規則是必須的。
4.接納並瞭解青少年網路使用行為
(1)能共同和孩子討論上網的相關話題,或者是共同上網,並且瞭解他們常去的聊天室或電子布告欄。
(2)以其人之身反制其人之道:透過網路匿名、虛擬的特性,成為孩子們聊天、連線的對象,以了解其不可告人的內心世界,同時可預防可能出現的危險行為、並提供正確知識的建言。
(二)社會情境層面輔導策略
要能建構一個優質與健康的社會網路環境, 亦即除了家長與學校的努力之外,政府部門 也不能缺席,比如韓國政府為因應網路成癮 問題的嚴重性,出資建立了 140 個網路成癮 諮商中心與 100 所醫院加入處遇計畫,成立 包含戶外冒險活動、休閒活動治療工作坊以 及小團體諮商的網路成癮戒治學校,並制訂打擊私人伺服器、外 掛程式、遊戲中現金交易等行為的法律,以及組成網路警察落實執法以積極投入網路成 癮問題的因應,而韓國的遊戲產業亦須配合 實施網路遊戲分級制,網路遊戲防沉迷機 制,遊戲玩家身份認證實名制等。
因此,台灣應實施的策略包括:
(1)網咖的管理與輔導條例: 以提供較為健康的社區上網環境。
以台北市資訊休閒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 第11條為例:
第十一條 電腦遊戲業者,應遵守下列事項︰一、禁止未滿十五歲之人進入電腦遊戲業營業場所。但有父母或監護人陪同者,不在此限。二、電腦遊戲內容列為限制級者,不得提供予未滿十八歲之人打玩。三、營業場所應區隔普遍級與限制級電腦遊戲區;禁止未滿十八歲之人進入限制級電腦遊戲區。四、不得有涉及賭博、妨害風化〈俗〉或其他犯罪行為。五、不得有兌換現金或提供其他獎品之行為。六、不得提供具開分、押分或倍數等押注性或射倖性之電腦遊戲。七、不得裝設具開分、計分或積分等相同功能之電腦控制器或計數器。八、營業場所不得門禁管制及設置包廂。如須使用隔屏,應採活動或開放式之隔板施作。九、 應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十、營業場所不得吸菸,並應設置明顯禁菸標示。十一、營業場所二氧化碳濃度應保持在百分之零點一五以下。十二、營業場所室內十五分鐘均能音量平均值不得超過八十五分貝(dbA)瞬間最大音量不得超過一百一十五分貝(dbA)。十三、營業場所室內照明應保持在三百米燭光以上。十四、營業場所應標示消費者應定時讓眼睛休息及起身活動意旨之文字、圖畫或警語。
(2)偵查 網路犯罪的相關機制與法規:以提供較為安全的網路活動空間
(3)研擬網路遊戲的防範沉迷機制:美國有玩具與遊戲分級制度、韓國有網路遊戲分級制度,臺灣的網路遊戲應有分級制度,網路產業並應負起更大的社會責任以配合政府建立 相關網路遊戲防沉迷機制與遊戲玩家身份認證實名制等相關規範。
(4)政府宜建立跨部會的網路問題因應委員會:以提供政策訂定、行政協調、產業影響以及對網路問題相 關教育措施、網路問題受害當事人與家屬的心理輔導與行政協助等。
(5)建構優質與健康的網路 環境:建置優質與健康網站。
(6)提升優質 的網路文化。此等社會情境的輔導措施,則須輔導人員透過與行政、立法單位的互動, 並與民間相關社福組織合作以建構對青少年 更有利的網路環境,政府應有更積極的作 為,以針對網路行為問題之因應,提供政策 引導、協調執行與民眾諮詢協助的功能。
八、網路成癮的案例
案例一
一位母親陪同國中二年級兒子來求診,主訴最近幾個月來睡眠不好、白天腰酸背痛、疲勞倦怠、精神不濟、擔心有肝腎功能不好,經仔細詢問才發現,近幾個月來因晚上睡不著乾脆上網排遣時間,終沉迷於網路遊戲,造成作息日夜顛倒,夜晚上線時生龍活虎,白天上課則瞌睡連連,長期睡眠不足的結果讓此學生逐漸出現上述各種身體狀況,並導致作息錯亂的慢性失眠,且學校成績一落千丈。
案例二
一位二十四歲女性與同事來診,主訴三天前出現右腳腫大走路疼痛問題,過去曾服用避孕藥,經仔細問診了解到個案除了上班工作時長時間的電腦文書工作之外,平日休閒嗜好就是上網與網友聊天,有時整天下來可以坐在電腦前連續近二十小時,三天前也是上網很久之後,想起來走動的時候才發現腳腫大無法走路,經診斷發現原來是個案經常久坐未活動,造成小腿深部靜脈栓塞。
案例三
某大學一年級學生家長收到學校通知其孩子一個月經常曠課,大感疑惑,表示每周至少兩次電話聯絡孩子都在學校宿舍,為何被通知未到校,後來才了解透過學校的寬頻網路,同學在宿舍架站提供MP3及影片下載及燒錄光碟流通,還可能涉及法律問題……等。另外同校有一外宿同學被家人發現已經一星期未回租賃住所,由於一直連絡不上,焦急的父母從外地趕來,終於在附近的網咖找到。
案例四
身為父母者對家中子女網路教育的無知竟讓女兒於網路相薄遭網友惡意移花接木下網貼色情圖片使得5歲女童遭函送。
此網路犯罪舉證為在民國95年七月三日:是屬國內電腦犯罪治安史上出現最年幼的觸法者!年僅5歲多、還是位在幼稚園就讀的農家女童「愛麗絲」因在網路成癮下上網喜歡張貼卡通人物漫畫,卻不知道其中一部分先前是已遭網友移花接木,因而讓警方線上巡邏時查獲卡通人物漫畫有出現口交等情色畫面,將依妨害風化罪嫌把這名女童函送南投少年法庭處理。
過程:台北市警方執行網路淨網專案勤務時,在PC home公開供網友點閱瀏覽的相簿中,發現有署名「愛麗絲」的女性網友,張貼出十多幅裸露的色情漫畫貼圖,因此警方調閱電腦IP,是鎖定於南投的某趙姓男子。
接著便由南投縣警察局接手調查,然而原本懷疑是身為父親的趙某涉嫌上網貼情色貼圖,但在他到案時,警方發現他是農夫,對於電腦操作的知識也非常生疏。就在警方出示蒐證的網路帳號,且詢問家中還有誰懂電腦時,趙某說:「是我女兒,她才5歲多!」這時警員才知是他替5歲幼兒女兒申請的專屬帳號,而且「愛麗絲」就是女兒常於上網時慣用的暱稱。
只是全尚不知案情的趙某,還得意洋洋向警方說:(不要看我女兒才讀幼稚園,她可對電腦非常有天分,是被鄰居公認的電腦神童)!不過,當警方出示他5歲多的寶貝女兒大肆在網路公開張貼令人臉紅心跳的色情漫畫時,趙某這才驚訝地說不出話來。
據警察了解,五歲女童與就讀國小高年級的姊姊都有自己的入口網站帳號,並設有專屬網路相簿,由於兩人都是卡通「火影忍者」的粉絲, 喜歡將卡通人物的圖片貼在相簿裡供人欣賞。這次卻因部分圖片先前遭網友惡意移花接木,使得卡通主角出現露出生殖器、口交、性交等不堪入目的色情漫畫,才被網路巡邏警察盯上。
這名被家人和左右鄰居被視為電腦神童的五歲幼稚園小女孩,現已被父母停用專用網路帳號,並且也已限制一切的網路行為。至於當警員問五歲幼童知不知道這些色情圖片所代表的意義?警方在問起時,五歲幼童她是害羞得不好意思回答,只說自己是因太喜歡這些卡通人物,才會於網路下載張貼。
警方最後是發現,五歲幼童「愛麗絲」的電腦常識多半是向姊姊學的,是說:利用網路查詢資料、下載與張貼圖片等基本技能早已難不倒五歲幼童她,她並也在警察叔叔和她爸爸面前熟練地操作電腦,可是事實擺在眼前,做爸爸是不得不相信她才年幼的五歲女兒竟有了網路犯罪行為。
最後警方強調,身為家長者應瞭解年幼子女在未滿十八歲成年在網路的法律知識話題。
九、網路成癮文獻
網路成癮的成因與諮商-阿德勒學派的觀點
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博士班 盧怡任
一、前言
近年來隨著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台灣網路使用人口也快速增加,根據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公布「2004年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截至2004年1月底為止,台灣地區上網人口成長已達1,264萬人,上網率達61.01%,而12歲以上一天使用寬頻時數,「半小時以上-未滿4小時」間之比例,達64.52%。可見上網已成為台灣民眾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網路使用有其便利性,但在眾多網路使用人口中,也有ㄧ部分人因過度沉迷網路而產生問題,其中不乏有人因網路使用而導致身心健康受損、荒廢學業、工作喪失乃至於家庭破碎的例子。自從Goldberg(1996)在網路上首創「網路成癮症」(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 IAD)來形容因為過度沉迷網路而形成的一種類似行為性的失常行為以來,網路成癮(internet addiction)即受到熱烈的討論與研究,迄今國內外已有不少針對網路成癮所做的研究,企圖對網路成癮的本質有更進ㄧ步的了解。
然而身為諮商輔導人員,除了希望對網路成癮有進ㄧ步的認識外,更重視的是如何對這一群人提供專業的諮商協助,而要能提供有效的諮商協助,從諮商理論的角度來理解其成因與協助方式,是有其必要的。阿德勒學派強調以整體的概念來看待個案,視症狀為個案解決問題的方法,以及重視社會脈絡、生活任務的重要性等(唐子俊、唐慧芳、孫肇玢、陳聿潔、黃詩殷譯,民96),對於沉迷於網路世界,疏於真實人際互動的網路成癮者而言,其概念應對其有所助益。因此本文將先從網路成癮的認識開始,描述網路成癮的本質與界定,進ㄧ步描繪網路成癮者的心理特質,然後從阿德勒學派的觀點,探討網路成癮的可能成因與諮商策略,試圖從阿德勒學派的觀點來勾畫網路成癮的解釋模式與諮商。
二、網路成癮的本質與界定
網路成癮的現象受到重視與研究,乃是近幾年的事,對於網路成癮的描述與界定,至今仍有各種不同的看法。一般而言,多以傳統成癮症(addictive disorder)的觀點,來推論網路成癮可能有的症狀或成因,並將之視為各種成癮症中的一類,如藥癮(substance addiction)、酒癮(alcoholism)、病態性賭博(pathological gambling)等,認為網路成癮與它們相似,並具有一些屬於成癮症的共同行為特徵。
一般而言,成癮具有下列普遍的徵候:(一)出神地被某種物質、關係或行為所盤據;(二)喪失對某種物質的使用或是某種行為的掌控;(三)週遭人開始對這種喪失掌控的情形與結果表示關心;(四)儘管有負面結果仍毅然決然地繼續且堅持使用某種物質或涉入某種行為(引自林旻沛,民93,p16)。依上述標準而言,網路成癮確已具備成癮的要件,但是網路成癮疾患的本質為何呢?Griffiths
(1998)將網路成癮視為與電腦成癮、電玩成癮、電視成癮類似的科技性成癮,認為網路成癮也是科技成癮之一種。所謂的科技性成癮便是一種人機互動(human-machine interaction)的歷程,屬於行為性成癮(non-chemical addcition)。多數學者也認為網路成癮是一種行為性成癮,因為其與其他成癮症最大的差異,在於缺乏由物質所引起的生理機制之涉入,而是以心理依賴為其主要的心理病理機制,和病態性賭博最接近,並將之歸類於DSM-IV中衝動-控制疾患(impulse-control disorder)中未使用物質的疾患之一。(游森期,民91; Griffiths, 1998;Young, 1996)。而Shaffer(1996)則將電腦視為一種心理興奮劑(psycho-stimulant),當上網時所引起的心智與意識狀態的轉移,使人進入一種充滿掌控的虛擬世界。他同時指出,網路成癮的衍生歷程,與強迫性購物行為(compulsive shopping)或強迫性運動行為(compulsive exercise)類似,初期上網是種放鬆的體驗,然而有一小群個案會逐漸呈現網路成癮耐受性,因此上網時間不斷增加,直到無法自拔,變成網路成癮。以上學者對於網路成癮究屬衝動性疾患或強迫性疾患雖尚無共識,但網路成癮確可歸類為成癮症中的一種,看法則是一致的。
在網路成癮的界定方面,本國學者陳淑惠(民92)所編製的「中文網路成癮成癮量表修訂版」(CIAS-R),算是國內外網路成癮研究中,編製較為嚴謹的量表之ㄧ,她採用傳統成癮症診斷模式,並側重其心理行為層面的原則,來考量網路成癮的症狀向度。其症狀向度為:
(一)網路成癮耐受性(tolerance of internet addiction)
隨著網路使用的經驗增加,原先所獲得的上網樂趣。必須透過更多的網路內容或使用時間才能得到滿足。
(二)強迫性上網行為(compulsive internet use)
指一種難以自拔的上網渴望與衝動。在想到或看到電腦時,會產生想要上網的欲求或衝動;上網之後難以脫離電腦;渴望有更多時間留在網路上。
(三)網路退癮反應(withdraw from internet addiction)
如果被迫突然離開電腦,容易出現受挫的情緒反應,如情緒低落、生氣、空虛感等,或是注意力不集中,坐立不安。
(四)網路成癮相關問題(internet addiction related problems)
指因為黏溺於網路時間太長,因而:1.忽略原有的居家與社交活動,包括與家人朋友疏遠;2.耽誤工作、職業;3.為掩飾自己的上網行為而撒謊;4.身體不適反應,例如,眼乾、眼酸、頭痛、肩膀痠痛、腕肌受傷、睡眠不足、胃腸問題等。
以上的症狀向度提供了網路成癮症狀的一個完整描述,也提供心理諮商人員判斷網路成癮的一個基準,值得相關人員作為參考。
三、網路成癮者的心理特質
由於網際網路使用的普及與盛行,網路已成為許多人的生活必需品,然而,也有愈來愈多的人沉迷於網路世界。陳淑惠(民92)認為由疾病模式或是適應模式來估算,網路成癮的半年盛行率約在5%~10%之間,那究竟具有何種心理特質者容易患有網路成癮呢?
事實上,國內外學者對於網路成癮的心理層面影響因素已多有探討,其中最常見的一項因素就是使用者的自尊或自我價值感。Young(1998)認為,自尊低落者、經常被拒絕與否定者、或是對生活感到不滿足者,較容易產生網路成癮。王澄華(民89)的研究顯示,大學生中自尊愈低者以及自我評價愈不確定者,網路成癮的傾向也愈高。方紫薇(民91)的研究發現,在自我認同方面,高沉迷者較會變換自我且易自我懷疑。魏希聖、李致中和王宛雯(民95)對高中職學生的研究中,亦發現相較於一般學生,網路成癮高危險群的自尊較低,害羞傾向較高。從上述研究可以發現,沉迷於網路可視為個人對於自尊與自我價值低落的一種逃避作法。而網路世界的「去社會規範」之特性,可以將自己在社會角色、期待、性別上重新定位,這樣對於自卑感重、易退縮的青少年而言,反而能打造出另一個新的自我(陳淑惠, 民89)。
除了自我價值感,人際關係與生活適應較差也是網路成癮者的一項重要心理特質。網路沉迷者在生活中常有人際關係上的問題、認同或是分離的焦慮,以及學業或工作上的困境等等(Kandell, 1998)。戴秀津(民91)發現與同學相處較差者以及家庭功能有障礙者與網路成癮具有顯著相關。朱美慧(民89)對大專學生的研究發現,人際關係有較多的障礙,生活適應不良的大專學生,上網時間愈長,上網目的不是搜尋資訊,而是尋求社會支持。可見網路成癮者易將網路使用當成逃避生活壓力與人際焦慮的一項管道,並在網路尋求社會支持。
統整上述研究,我們可以對網路成癮者的心理特質做初步的描繪,他們通常自尊較低、自我評價較不確定、人際關係較差、生活適應不良、家庭功能不佳等,因此網路成為他們逃避現實壓力、尋求支持的避難所,和以嶄新的自我,重新立足的虛擬世界。
四、網路成癮的成因
關於網路成癮,一般有三種常用的解釋模式:(一)疾病模式(disease model);(二)適應模式(adaptive model);(三)生活方式模式(way-of-life model)(陳淑惠,民92)。其中適應模式認為某些成長問題或環境,如不當的教養過程、不良的外在環境、先天生理或心理缺陷與障礙等,會導致一個人無法真正生長成熟,因此缺乏社會所期許的可靠性、自信、能力與社交接納度,故藉由某些物質(substance)或行為成癮來適應生存。因此藉由深度心理治療重建自我成熟度,可以改善成癮現象。
阿德勒學派對成癮行為的解釋,即是持上述適應模式的觀點。早在1932年,物質濫用尚未如現今氾濫時,Dreikurs(1932/1990)即已對成癮行為的成因與治療,作出完整的解釋與說明,其觀點即使以現今來看,仍是相當新穎與貼切。因此以下將從Dreikurs對成癮行為的觀點,來解釋網路成癮的成因。
關於成癮(addiction),Dreikurs(1932/1990)認為應以全人(whole person)的觀點來看,才能對成癮的本質有適當的了解,而非只注意成癮行為,也只有以整體的觀點切入,才能對成癮者加以治療與改變,因此了解成癮者的整體人格特質是必要的。Dreikurs指出,成癮者在孩童時期並未準備好去面對生活任務(tasks of life),他們在孩童時期就顯現出只想到自己,不顧他人的傾向,而這通常來自孩童時期被過分縱容(pampered)。他們通常成長於容易依賴他人的縱容環境,並將他人的服務視為當然,因此他們會想辦法操縱他人以滿足自己需求。當一個小孩,因被縱容而無法承擔他人可輕易承擔的事情時,他們會傾向以逃避的方式來面對生活情境,即使成年成癮者,也會讓人覺得他們並未長大,而這也形成了成癮者的主要特質。
另外成癮者在孩童時期即表現出缺乏對他人的興趣,他們追求立即的享樂,但卻不在社會興趣(social interest)的脈絡下追求,這可解釋他們為何會發展出成癮行為。當他們面對生活困難時,他們希望從生活中退縮,這種自卑感促使他們尋求替代的滿足。因此他們會藉著任何可提供快樂的工具來尋求滿足,但這反而使他們生活中的難題更為嚴重。另外他們顯示出社會興趣的缺乏,當他們缺乏與他人的聯結,缺乏對工作、家庭、友誼、愛等生活任務的歸屬感時,將會因生活上微不足道的困難而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去承受重擔。Dreikurs(1932/1990)認為人愈能去發展社會興趣,則他愈有能力成長,ㄧ旦缺乏社會興趣,他將規避對生活與對他人的責任。因此成癮者的主要特徵乃是無法忍受生活困境,並緊抓住能增加片刻滿足的工具。
若將Dreikurs(1932/1990)對成癮的觀點套用於網路成癮成因的解釋上,其實是更為貼切的。因為阿德勒學派對於物質濫用(包含藥物與酗酒),重點其實都在與成癮者對生活的錯誤解讀與不適應的生活型態上,在此脈絡下,成癮者會採用各種逃避與獲得立即滿足的工具,包含藥物、酒精,在現代社會,當然也包含網際網路。阿德勒學派對於成癮行為解釋的一項缺失在於忽略物質所引起的生理依賴反應,但此缺失在網路成癮上則不存在,反而更能解釋網路成癮的發展歷程。對於網路成癮者,我們可發現他們將網路視為逃避生活任務與獲得短暫滿足的工具,當沉迷於網路世界時,似乎就可驅走生活中的不愉快,而讓自己有愉快的感覺。但這樣的作法,卻也讓問題更為嚴重,當他們因逃避生活中的困難,不願以勇氣(encouragement)去面對各項生活任務,努力與他人連結,他們就變得更不滿足,更為孤立,也就更需要上網來尋求慰藉,如此形成惡性循環,終致無法自拔。
五、網度成癮的諮商
在成癮的諮商與治療方面,Dreikurs(1932/1990)認為在阿德勒學派的治療架構下,首先應讓成癮者了解造成其阻礙的觀點(viewpoint),他們必須學習瞭解自己,探索他們如何孩童時期所處的環境中,發展出妨礙生活需求的滿足與社會興趣的發展之生活計畫。他們對自己的錯誤評價阻礙他們發揮潛能,去面對生活中的難題,並尋求他人的保證以減低自己應承擔的責任。但這樣的保證並無法避免失敗,而是相反的,製造失敗。只有當他們了解到之前的錯誤,之前的生活觀點,並能做出改變,才能幫助他們克服成癮。
從以上的觀點,可知阿德勒學派對成癮的治療是以改變生活型態(style of life)為目標,認為只有源自孩童時期所發展的生活型態能做出改變,讓他們有勇氣面對生活任務,並發展出社會興趣,能與他人連結,找到歸屬感與重視他人利益,則成癮行為就能克服。因此阿德勒學派是以全人為治療目標,幫助成癮者的全面成長,而非僅以消除成癮行為為目標。Prinz(1993)曾調查當今阿德勒學派學者對於成癮者的觀點,並提出治療的具體原則,以提供成癮治療的指引,其觀點對於網路成癮的諮商與治療深具參考,因此以下將敘述Prinz對於成癮者生活型態的歸納,並將其治療原則應用於網路成癮的諮商上。
根據Prinz(1993)對當今阿德勒學派學者的調查,歸納出成癮者的生活型態有以下特徵:(一)在接受與處理生活負擔方面,存在高期待與低容忍力的落差;(二)想要從現實中脫逃;(三)空虛感,如永遠無法填滿的空虛感以及持續的痛苦感覺;(四)罪惡感;(五)根深蒂固的否認組型(denial pattern);(六)自我挫敗(self-destructive-ness);(七)缺乏社會興趣。上述生活型態的描述也與先前描述網路成癮者的心理特質相符合,從這些生活型態的特徵,我們可以Prinz所提供之成癮者的治療原則,發展出對於網路成癮者的治療導引,敘述如下。
(一)社會興趣(social interest)
網路成癮諮商的首要任務是創造合乎社會認可的目標來取代其因沉迷網路所承係出的各項活動,因此諮商師應盡力幫助當事人發展出社會興趣,以更能與重要他人連結,獲得歸屬感與認同感。
(二)目的論(teleology)
阿德勒學派視症狀為個案試圖解決問題的方式,因此對於網路成癮者而言,沉迷於網路乃是他們試圖解決問題的方式,因此諮商師要盡力讓網路成癮者了解其目的為何,並與個案共同訂定諮商目標。
(三)整體論(holism)
網路成癮者應被以整體的的觀點來看待,其成因源自於生活任務的問題,後因沉迷於網路而加劇,因此不應只將他們標籤為「網路成癮者」。
(四)自我決定(self-determination)
網路成癮者是有能力選擇他們要花多少時間在網路上,以及他們所需的是何種協助,因此諮商師應盡力讓他們了解沉迷於網路是自己的選擇,因此責任也在自己身上,只有本身才能幫助自己從網路中脫身。
(五)現象學的觀點(phenomenology)
雖然網路成癮者有ㄧ些共通的特性,但每個網路成癮者都是獨特的,他們知覺外在事物的方式與受環境影響的程度都會影響其沉迷行為,因此應從個別的角度來考量。
(六)了解當事人(understanding the client)
諮商師應盡力去了解當事人,並將其了解傳達給當事人。生活型態分析(analysis of the life style)是常用的技巧,分析時重點要放在:1.辨認與改變支持網路沉迷行為之不切實際的信念與目標,如「每個人必須喜歡我」或「只有當……,我才是有價值的」;2.了解陳引行為的目的,如問當事人沉迷於網路她得到什麼或逃避什麼。另外諸如這樣的問題「若你能停止沉迷於網路,生活會有什麼不同」當事人的回答能幫助我們了解他藉由這樣的行為,逃避何種生活任務。
(七)以網路沉迷代替網路成癮
本文沿用一般通用的說法,使用「網路成癮」這個名詞,事實上應該用網路沉迷或網路成癮仍有見仁見智的看法。以阿德勒學派的觀點而言,反對將當事人標籤化,認為是他們網路過度使用,尤其網路使用並不會造成生理上的依賴現象,更不應被標籤為成癮。
因此以阿德勒學派觀點進行諮商時,應避免將當事人標籤為成癮而是視沉迷於網路造成生活上的問題,諮商師應尊重他們對問題的知覺,並允許當事人設定自己的目標,以減少他們的網路使用行為並能負起生活上的責任。
(八)目標調整(goal alignment) VS. 否認(denial)
要對抗當事人的否認與抗拒會產生不良後果,且違反阿德勒學派的治療原則。重要的是建立與維持合作性的治療同盟,與當事人ㄧ同協商諮商目標與程序。溫暖與信任的關係乃是促進當事人改變的關鍵因素。
(九)強調生活任務(life task emphasis)
ㄧ般成癮的治療方案是將重點放在物質的過度使用與其衍生的不良後果,但阿德勒學派認為這些人缺少的是達成生活任務的動機與技巧,因此諮商重點應放在協助其發展出適當的動機與技巧。
諮商的目標在於幫助當事人願意去面對之前逃避或忽略的生活任務,然後諮商效果的衡量應放在評估當事人在學校、工作、休閒時間及重要關係等各項生活任務上。除了上述任務,阿德勒學派也視與自我的關係與靈性層面為重要的生活任務。
(十)精神層面(cosmos)
精神層面乃是第五項生活任務(前四項分別為友誼、工作、愛與自我接納)(唐子俊等譯,民96),諮商師的挑戰是如何協助網路成癮者以合乎其精神層次的方式處理生活意義等的存在議題。加入精神層面的處理,諮商會更為全面,但諮商師應注意不要將個人的價值觀或宗教觀強加於當事人身上。
六、結語
網路成癮乃是近年來網路興起後,所衍生的嚴重問題,關於其諮商與輔導策略,已有不少學者撰文討論。王智弘(民92)參考國外學者的觀點,認為在網路成癮的個別諮商方面,應協助當事人:(一)覺察病識感;(二)協助當事人認知過度上網的行為是潛在心理問題導致其逃離正常生活的結果;(三)協助當事人去面對現實,處理潛在的心理問題而非沉迷網路以逃避問題。其所建議的方法與阿德勒學派的觀點不謀而合,由阿德勒學派對網路成癮之成因與諮商的觀點,可以看出阿德勒學派強調的是協助當事人了解其不良生活型態,找出其所逃避的生活任務,透過平等、合作的諮商關係,修正生活型態,積極面對各項生活任務,從全人、整體的的角度來幫助當事人過更有意義而滿足的生活。而以上阿德勒學派的原則亦可整合入各項諮商輔導策略中,不管是何種學派的諮商師,若能應用上述原則,相信都能更有效、全面的幫助網路成癮的當事人。
十、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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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11/14 下午 11:20:14